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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6-09-08 09:45:24   访问人次:3613

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2016年中秋节临近,9月15日至18日为节假日休市。
      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6年中秋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铅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锌、锡、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仍按现行规则执行。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标准恢复至原标准。
      二、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豆油和棕榈油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各品种自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标准恢复至原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三、自2016年9月13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6%。
      2016年9月1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未出现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中金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五、根据各交易所规定,中秋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9月1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9月19日连续交易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9月19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预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