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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24 18:35:31   访问人次:2853

关于做好2012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2年中秋、国庆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2年9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各品种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统一调整至16%。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和棕榈油涨跌停板扩大至7%,玉米、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涨跌停板扩大至6%。.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和聚氯乙烯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恢复至8%,涨跌停板恢复至4%;豆粕和焦炭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9%,涨跌停板恢复至4%。
    二、自2012年9月26日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燃料油、线材、铅各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6%;铜、锌、天然橡胶、黄金、螺纹钢、银各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铝、螺纹钢、线材、黄金各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铜、锌、铅、天然橡胶和燃料油各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白银合约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比例。
    三、自2012年9月26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硬麦、原强麦、普麦、强麦、原菜籽油、菜籽油、原早籼稻、早籼稻、甲醇各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6%;白糖、棉花、PTA各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2012年9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四、中金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本次放假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预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

长安期货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