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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02-05 11:30:12   访问人次:2884

关于做好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2013年春节临近,四家期货交易所决定2月9日至2月15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3年春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4%,涨跌幅度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和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原比例分别调整为16%、16%、18%,涨跌幅度调整为6%;铜、锌、铅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原比例分别调整为18%、16%、16%、16%,涨跌幅度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6%,涨跌幅度调整为7%;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8%,涨跌幅度调整为8%。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2013年2月18日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8%,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3%;铜、锌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铅、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螺纹钢、线材、黄金和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自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6%;豆粕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6%,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玉米、豆油、棕榈油、聚乙烯、聚氯乙烯和焦炭合约最低保证金标准恢复至8%,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4%。

    三、自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白糖、棉花、PTA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6%;原强麦、普麦、强麦、原菜籽油、菜籽油、原早籼稻、早籼稻、甲醇、玻璃、油菜籽、菜籽粕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4%。2013年2月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2013年2月1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中金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本次放假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预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