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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3-31 11:00:43   访问人次:2995

关于做好2014年清明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2014年清明节临近,4月5日至7日为节假日休市。
    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4年清明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4年4月3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焦煤和铁矿石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涨跌停板幅度调整至5%。
    2014年4月8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各品种自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的保证金、涨跌停板幅度标准恢复至原标准。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二、上期所、郑商所、中金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三、根据上期所规定,清明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如下:
    4月4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4月8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4月8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由于近阶段全球经济和金融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