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客户服务 > 公司公告

客户服务

关于上期所推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3-12-23 10:46:29   访问人次:3088

关于上期所推出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安排,我公司于2013年12月27日(星期五)结算起,实施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
    单向大边保证金制度规定:同一客户在同一会员处的同品种双向持仓(合约进入最后交易日前第五个交易日收盘后除外),按照保证金金额较大的一边收取交易保证金。
    特此通告。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