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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案例之一

来源:网络转摘   发布时间:2018-03-13 15:04:22   访问人次:3340

15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随着经济金融的不断发展,消费者在金融市场中的参与度与日俱增。那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活动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又如何在自己权益受到危害时进行自我保护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下。

一、知情权

知情权,即金融消费者具有获取真实信息的权利,包括要求公开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一定信息的权利和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真实、及时、准确、完整地获得各类信息的权利。

知情权是金融消费者的基本权利,大致分为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知情权、对交易过程的知情权、对监管政策和信息的知情权、以及对相关金融知识的知情权。但是在金融市场上,金融产品的发行主体与金融消费者之间往往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现象,消费者不仅难以获得充分的信息,以对发行主体的信用状况做出准确的判断,也很难对金融市场上繁多的金融产品进行逐个分析、筛选。

二、隐私权和信息保密权

在我国,关于隐私权方面的内容,《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十条有相关规定,包括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时应该遵循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商业银行有权拒绝非法查询个人储蓄存款等。《证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必须依法为客户所开立的账户保密。”《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第八条规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负有为个人存款账户的情况保守秘密的责任。”因此,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采取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的隐私权。

隐私权,是指每个自然人主体都享有的个人隐私不受干涉、监视、侵入、窥探以及非法公开和擅自利用等非法侵害的权利。“隐私权就是个人秘密的不公开权。”在金融市场中,主要是对金融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表现为个人信息、有关数据,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等。

三、安全交易权和公平待遇权

“安全是一种没有危险、不受威胁的状态”,金融安全是经济安全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金融市场上,金融消费者享有安全交易权。“安全有助于人们保持其生命、财产、自由和平等价值的状况的稳定化并尽可能地维持下去。

金融市场上,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需要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公平待遇权,即所有的金融消费者应当基于同样的信息、同样的机会进行金融交易,取得同等待遇。具体包括两个层次:第一,金融消费者平等地享有决定是否进行或退出金融市场的权利; 第二,金融消费者消费后或者投资后,能够平等地享有相应的权利。

四、自由选择权

所谓的自由选择权是指,金融消费者根据一定的规定或者标准进行比较和挑拣,自由地选择某一金融产品或接受某一项金融服务,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比如网上银行业务发生纠纷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自由选择权,当然这种选择有赖于当事人的合意。

五、获取标准服务权、持续受教育权

金融消费者有权获取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服务; 同时,金融消费者享有接受金融知识的教育权,从而掌握相关金融知识,避免盲目投资。“金融消费者的受教育权是指金融消费者有获得商品及服务消费方面知识的权利。”

目前,与金融理财产品和金融服务方式创新的速度相比,金融理财知识普及的速度远远落后。特别是在农村,金融消费者的金融理财知识几乎为零。这就需要金融机构和相关组织要共同努力,采用不同方式,向金融消费者广泛宣传有关个人金融消费方面的知识以及法律、法规,使金融消费者不断提高金融理财能力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据笔者调查,日前多家证券公司举办相关知识讲座,并以短信的方式通知中小投资者参加,使金融消费者不断提高自身的金融理财能力。

六、损害赔偿请求权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基础,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金融法律法规制定的首要目的。法律救济途径将会直接影响到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有效保障。当金融消费者的投资因他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落空时,金融消费者最关心的并不是违法者被判罚了多少钱或被判了多少年刑期,而是如何才能索回自己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因此有必要通过立法来明确金融消费者权益受损时的救济途径,从而使其权益得到及时且有效的保障。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消费或投资过程中非因自己的故意或者过失而遭受人身、财产损害时,有权向金融经营者提出请求赔偿。消费维权法律常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赢了网建议大家遇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必要时可寻求法律服务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