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首页 > 客户服务 > 公司公告
客户服务
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及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8-26 08:05:04 访问人次:3866关于调整股指期货手续费标准及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8月25日通知,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从2015年8月26日起对各品种手续费及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5年8月26日起,股指期货所有合约平今仓手续费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万分之零点九二。
二、自2015年8月26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5%,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
三、自2015年8月27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调整至18%,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
四、自2015年8月28日结算时起,沪深300和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调整至23%,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3%。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