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长安
关于公司居间人禁止性行为补充内容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9-27 09:52:08 访问人次:7477关于公司居间人禁止性行为补充内容的公告
尊敬的居间人:
我公司根据中国期货业协会2021年9月10日发布实施的《期货公司居间人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对居间人禁止性行为条款补充以下内容,自2021年9月10日起生效:
一、禁止以任何形式参与期货配资,禁止变相非法集资或者融资。
二、禁止接受投资者委托,禁止代理投资者从事期货交易,或者代理投资者办理账户开立、销户、结算签字、资金存取、划转、查询等事宜。
三、禁止为投资者提供集中交易场所或者交易设施,禁止以我公司员工、代理人的身份对外开展业务,禁止擅自印刷和发放宣传资料,禁止向投资者发出容易使其对居间人身份产生误解的其它信息。
四、禁止虚构或者担任挂名居间人。
五、禁止隐瞒重要事实或者进行误导性陈述,禁止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禁止夸大或者片面宣传投资业绩,禁止向投资者作获利保证或者共担风险的承诺,禁止诱使投资者进行期货交易。
六、禁止为投资者介绍代理人代其进行期货交易。
七、禁止要求我公司支付与居间合作无关的费用。
八、禁止超过居间协议约定的合作范围开展居间活动。
九、禁止委托他人代理开展居间活动。
十、禁止以任何形式向投资者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品种、价位、 方向、数量等指向明确的交易建议。
十一、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协会自律规则禁止的其他行为。
以上禁止性条款内容请您务必严格遵守,如有疑问,请您致电客服热线029-83597668。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