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管理
关于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10-18 14:48:37 访问人次:4005关于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变更的公告
根据《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拟进行合同变更,管理人长安期货有限公司与托管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达成一致,现就《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合同补充协议之三(2023年10月)》征询全体资产委托人意见。
征询期为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0月23日,如有资产委托人不同意本次变更,请在该征询期内回复意见,管理人将于2023年10月24日为其设置临时开放日,允许资产委托人赎回本计划。资产委托人未在征询期内回复意见或未在临时开放日内退出本资产管理计划,视为资产管理计划份额持有人同意合同变更。为确保公司及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比例符合监管要求及合同规定,我司将根据资产管理计划规模变化情况适当调整公司及子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参与该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
特此公告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
2023年10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