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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合并公告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4-05-20 14:25:55 访问人次:834关于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合同合并公告
尊敬的投资者、托管人、代销机构: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XZTG2022HT02880-)》(以下简称“原合同”)的有关规定,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符合成立条件并已成立。
《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XZTG2022HT02880A-)》(以下简称“新版本合同”)仅将原合同、《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之一》、《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之二(2023年6月)》、《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补充协议之三(2023年10月)》、《代销修改合同-情况说明》的内容进行合并。自新版本合同启用日期起(含),已签署委托人无需签署新版本合同,后续新增委托人不再签署原资管合同,统一签署新版本合同。本资产管理人承诺后续所有新增委托人均签署新版本合同,且承诺所有新增委托人的签名真实、有效。
《长安期货复合增强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合同编号XZTG2022HT02880A-)》新版本合同生效日期为:2024年04月29日,自6月11日-17日开放期起启用。
特此公告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资产管理部
2024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