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8年8月2日(星期四)结算时起:
原油SC1901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9%;
原油SC1902合约的保证金比例由10%调整至8.5%。
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时,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0%。
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比例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的执行。。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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