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原油期货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8年11月28日(周三)结算时起,将原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3%,下一交易日起的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保证金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