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金所的通知,为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促进市场功能发挥,自2013年3月12日起,沪深300股指期货持仓限额标准调整为:进行投机交易的客户号某一合约单边持仓限额为600手。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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