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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办法出台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9-28 08:58:11   访问人次:2156

信息系统是行业机构最重要的业务设施,证监会将以此作为行政许可或评价考核机构的基本标准。

  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应当具有重要信息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并组织市场相关主体开展应急演练。

  ⊙记者 郭玉志 孙霖 ○编辑 龚维松

  我国资本市场信息安全保障迈上一个新台阶。昨日,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期货业信息安全保障管理办法》,自今年11月1日起施行。

  《办法》在对证券期货交易所等核心机构信息安全提出特别要求的同时,首次强调了对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采购活动的管理。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信息系统是行业机构最重要的业务设施,《办法》从基础设施、信息系统、网络隔离、安全防护和管理制度等方面,明确了行业机构应当符合的基本信息技术要求,作为证监会作出行政许可或者评价考核机构的基本标准;同时,从持续保障信息安全的角度,明确了行业机构信息技术人员经费保障、系统升级变更、数据备份保存等信息安全日常工作的要求。

  证券期货交易所等核心机构作为市场组织者,处于市场的关键地位,信息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对此,监管层对证券期货交易所等市场核心机构信息安全提出更加严格的要求。《办法》重点强调了核心机构应当具有重要信息系统的自主开发能力,并组织市场相关主体的安全互联,开展应急演练等,同时,发挥人才和技术优势,建设和运营行业信息技术公共基础设施,促进提升行业整体信息安全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首次强调了对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采购活动的管理。该负责人表示,为了对软硬件产品及服务采购活动进行规范管理,行业机构应当加强对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签订合同和保密协议时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法》中特别要求行业机构与证券期货交易、行情、开户、结算等软件产品或者技术服务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当约定供应商须接受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信息安全延伸检查。

  据介绍,证监会和行业协会还将根据证券、基金、期货等行业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办法》的各项要求,制定相关的规范性文件、技术指引和技术标准等配套法规,形成体系完备、有机衔接的证券期货信息安全法规体系,促进行业持续提升信息安全保障水平,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