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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连续交易时间安排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7-09-27 14:31:47 访问人次:4448
尊敬的各位客户: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临近,四家期货交易所决定10月1日至8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黄金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不作调整。 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合约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限制调整如下: 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鸡蛋期货合约(除1710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7%,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9%; 焦炭、焦煤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8%; 纤维板、胶合板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幅度限制维持不变。 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幅度和保证金比例标准恢复至5%和10%;黄大豆2号期货品种的涨跌幅度和保证金比例标准恢复至4%和8%;鸡蛋期货品种(除1710合约)的涨跌幅度和保证金比例标准恢复至5%和11%;铁矿石期货品种的涨跌幅度和保证金比例标准恢复至8%和13%。 三、自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作如下调整: 菜籽和强麦期货品种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23%,涨跌幅度维持不变; 其他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为7%。 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中金所各合约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五、根据四家期货交易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国庆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2017年9月29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2017年10月9日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本次放假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预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