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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7-10 13:17:03 访问人次:4585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调整原油期货相关合约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我公司经研究决定:
自2018年7月11日结算时起,原油SC1810合约保证金由原比例调整为8.5%;原油SC1811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9%。
当上述合约收盘后的持仓量首次超过3万手(双边),自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保证金比例恢复为10%。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保证金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