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关于乙二醇期货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06 16:45:16 访问人次:3753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的通知,乙二醇期货即将开展交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市时间
乙二醇期货合约自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起上市交易。交易时间: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和13:30-15:00
二、上市合约
首批上市交易合约为EG1906、EG1907、EG1908、EG1909、EG1910、EG1911。新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交易所于上市前一个交易日另行通知。
三、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
保证金为合约价值的9%;涨跌停板幅度暂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5%。新合约上市首日的涨跌停板幅度为挂牌基准价的8%。关于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其他规定,按照《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执行。
四、持仓信息公布
每交易日结算后,交易所将公布乙二醇期货合约相关成交量和持仓量。
五、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手续费、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和仓储费收取标准
乙二醇期货合约交易所手续费为4元/手,当日同一合约先开仓后平仓手续费分别减半收取。
乙二醇期货标准仓单转让货款收付业务手续费为1元/吨。
乙二醇仓储费定为1.5元/吨·天。
我公司将同步调整以上品种或合约相关费用标准,具体标准请查阅结算单或向我公司客服人员咨询。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