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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客户开通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0-11-16 17:03:54   访问人次:12091

关于客户开通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客户:

国际铜期货将20201119日在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正式挂牌上市,国际铜期货为境内特定品种,引入境外投资者,实行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自1117日起,我司可受理符合《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规定适当性管理标准的境内外客户开通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量能源中心客户可自动获得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

20201117日之前在我司已获得能源中心交易编码的客户,我司自动为您开通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不再重复对您进行适当性评估。如有异议或不开通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的客户,请您拨打客服热线029-83597668申请关闭国际铜期货交易权限。

二、国际铜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标准

(一)具备期货交易基础知识,了解相关业务规则;

(二)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且2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及以上的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

(三)申请开立交易编码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四)个人客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单位客户具有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交易管理相关制度;

(五)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能源中心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三、适当性评估豁免情形

提供以下情形证明材料的客户在进行国际铜期货适当性评估时,可以豁免其基础知识要求、交易经历要求、资金要求。

(一)客户已具有其他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实行适当性制度的上市品种交易权限;

(二)客户已具有金融期货交易的交易编码;

(三)客户已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四)客户在其他开户机构已经具有能源中心交易编码;

(五)客户近一年内具有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六)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七)特殊单位客户。特殊单位客户是指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请联系客户经理或拨打客服热线029-83597668详细咨询。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011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