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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合约客户交易权限相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1-10 17:27:19   访问人次:7923

尊敬的客户:

中国证监会2023年1月6日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郑商所”)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和期权作为境内特定品种。即日起,我司按照《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者适当性制度操作指引》有关要求,对客户相关合约交易权限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若您2023年1月10日前已在我司开通郑商所交易编码或期权交易权限,我司为您保留已有的菜籽油、菜籽粕、花生期货或期权合约交易权限。

二、若您在我司的开户时间是2023年1月10日及之后,您可向我司提出申请,并通过适当性评估,开通郑商所特定品种期货或期权交易权限。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础知识:个人客户本人、单位客户指令下单人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知识测试平台进行在线知识测试,知识测试总分 100 分,得分 80 分及以上为合格;

(二)交易经历:客户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期货、期权或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如掉期交易)真实交易成交记录或者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20笔(含)以上的期货、期权仿真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近三年内具有10笔(含)以上的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三)可用资金:申请前连续5个交易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

(四)内控制度:单位客户应提供健全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期货期权交易管理相关制度,如期货期权交易决策、期货期权交易下单、资金划拨、风险管理等业务制度或者流程;

(五)合规诚信:不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被有权监管机关宣布为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和法律、法规、规章、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限制从事期货交易的情形;

(六)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适当性评估豁免情形

若您提供以下任一情形证明材料,在进行郑商所特定品种期货或期权适当性评估时,可以豁免基础知识要求、交易经历要求、可用资金要求。

(一)具有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的实行适当性制度的品种交易权限;

(二)具有近一年内累计不少于50个交易日境内交易场所的期货合约、期权合约或者集中清算的其他衍生品交易成交记录或者认可境外成交记录;

(三)具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四)具有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的交易编码;

(五)具有境内证券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六)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七)做市商、特殊单位客户等交易所认可的其他交易者。特殊单位客户是指期货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

如您需要进一步了解交易者适当性管理标准、开户流程、交易规则等,请联系您的客户经理或详询客服热线029-83597668。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