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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4-04-25 10:46:13   访问人次:1950

关于做好2014年“劳动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客户:
    2014年劳动节临近,四家期货交易所决定5月1日至3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四家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公司将在2014年劳动节休市前后对各品种保证金作如下调整:
    一、自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铝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9%,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5%;锌、铅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整为5%;铜、黄金、天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6%;白银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2%,涨跌幅度限制调整为7%。如遇上述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与现行规则规定的保证金比例、涨跌幅度限制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比例高、幅度大的执行。
2013年5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保证金比例和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恢复至原有水平。
    二、自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豆粕、豆油、棕榈油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0%,涨跌幅度限制调整至5%。
    2013年5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豆粕、豆油、棕榈油、焦煤、焦炭和铁矿石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标准分别恢复至4%和8%。
    对同时满足《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有关调整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的合约,其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按照规定数值中较大值执行。
    三、自2014年4月29日(星期二)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优质强筋小麦、普通小麦、早籼稻、粳稻、菜籽油、油菜籽、菜籽粕和动力煤等8个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至9%。
    2013年5月5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8个品种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中金所各合约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幅度维持原比例,不做调整。
    五、根据上期所连续交易有关规定,现对劳动节期间连续交易时间安排做进一步明确。具体安排如下:
    4月30日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
    5月5日黄金、白银、铜、铝、锌、铅期货品种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
    5月5日当晚恢复连续交易。
    本次放假时间跨度较长,请各位客户注意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预祝您和家人节日愉快!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