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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继承编

来源:网络转摘   发布时间:2020-11-05 10:28:00   访问人次:12605


   民法典新规则:人人应当熟知的法律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5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11日起正式施行。颁布实施民法典意义重大,其中有不少新规法条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熟知的内容,特转载供大家参阅。


继承编的6个重要知识点


1.扩大遗产范围

     《民法典》删除此前对遗产的列举,以合法的财产一言概之,扩大了遗产的范围。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公民财产类型、财产形式日益丰富、增多,虚拟财产等新型财产可纳入遗产范围。(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2.丧失继承权受遗赠权可失而复得

     《民法典》新增丧失继承权情形的同时补充规定了宽宥制度。被继承人已知继承人对其实施了相应的违法行为,却愿意对继承人的过错行为予以宽恕,恢复其已丧失的继承权,应对其意愿予以尊重。(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3.扩大法定继承人范围至侄、甥

      为了财产更多流转在血亲家族中,而非收归国家,《民法典》将代位继承扩大至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形,使得被继承人的侄、甥获得第二顺位法定继承人资格,突破了原先晚辈直系血亲的限制。(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4.增加打印、录像遗嘱新形式

     《民法典》增设了打印遗嘱与录像遗嘱两种法定遗嘱形式。(第一千一百三十六、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5.废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规则

      为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修改了遗嘱效力规则,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以更好保护民法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6.增加遗产管理人制度

      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更好地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增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明确了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职责和权利等内容。(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来源 | 微信公号“法学茶座”编辑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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