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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证券法》关于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知识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参加西安广播电视台《财富新思维》栏目直播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12-13 08:43:38   访问人次:8752

为进一步落实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长安期货有限公司于12月9日参加西安广播电视台FM104.3《财富新思维》栏目直播,通过广播向投资者解读了新《证券法》关于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相关知识。

在本期节目中,长安期货投教专员首先介绍了“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的一审判决结果及社会影响,该案是落实新《证券法》和中办、国办《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的有力举措,对促进我国资本市场深化改革和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具有里程碑意义,是我国新《证券法》实施后首单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

其次,长安期货投教专员向投资者讲解了新《证券法》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具体规定以及核心内容,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和完善了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为核心的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

最后,长安期货投教专员为投资者详细解读资本市场实施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重要意义,帮助投资者深入了解新《证券法》关于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