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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制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条件(二) ——长安期货参加西安交通旅游广播《财富新思维》节目直播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3-07-13 14:03:17   访问人次:6357




       为持续做好投资者教育与保护工作,长安期货有限公司于7月13日参加西安广播电视台FM104.3《财富新思维》栏目直播,带领各位投资者继续了解注册制之主板、科创板、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条件的相关内容。
       在本期节目中,长安期货投教专员为投资者介绍了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信息披露要求。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对发行人的信息披露进行核查把关。
       其次,长安期货投教专员为投资者详细讲解了沪深交易所信息披露审核主要关注发行人的事项。一是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是否达到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是否符合招股说明书内容与格式准则的要求。二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包含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披露程度是否达到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所必需的水平。三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及信息披露内容是否一致、合理和具有内在逻辑性。四是发行上市申请文件披露的内容是否简明易懂,是否便于一般投资者阅读和理解。
       最后,长安期货投教专员为投资者说明了发行人申请股票首次发行上市应当报送的文件。一是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招股说明书、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注册申请文件;二是上市保荐书;三是沪深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