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通知,自2016年11月10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我公司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6%。自2016年11月11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我公司焦炭、焦煤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8%。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