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指期货、股指期权实施梯度申报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本站原创     2026-05-22 09:07:16     13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交易所将自2026年6月1日起,对在股指期货合约、股指期权月份合约上信息量和委托成交比(以下简称OTR)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情形

1.交易所对单日在股指期货合约股指期权月份合约上信息量和OTR达到一定标准的客户收取梯度申报费。信息量是指买入、卖出以及撤销委托笔数的总和,报单和撤单各计为1笔。因即时全部成交或撤销限价指令、即时成交剩余撤销限价指令、市价指令产生的报单和撤单计入信息量统计。

2.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其信息量、OTR等指标合并计算。一组实际控制关系账户的信息量、OTR合并计算,其收费标准与单个客户相同。

二、收费标准

梯度申报费按日收取。

客户在股指期货合约上的梯度申报费=Σ客户在该股指期货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 * 相应费率

客户在股指期权月份合约上的梯度申报费=Σ客户在该股指期权月份合约上各档位的信息量 * 相应费率

具体费率标准如下:

1:股指期货梯度申报费标准

 

 

2:股指期权梯度申报费标准

 

OTR计算公式如下:

OTR=信息量/有成交的委托笔数-1

客户在股指期货合约上有成交的委托笔数为0时,视其为1计算OTR客户在股指期权月份合约上有成交的委托笔数为0时,视其为1计算OTR。

同一客户通过不同期货公司会员申报交易,按照客户在不同期货公司会员下产生的信息量比例,确定其在相关期货公司会员处的申报费。

三、收取方式

盘中申报实时冻结申报费,当日结算时,根据交易所发布结算数据中实际产生申报费进行扣划交易所因特殊情况当日结算时无法扣划申报费的,可以在下一交易日结算时扣划。

本通知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实施后,以往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长安期货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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